直播电商消费权益保护联盟正式宣告成立并举行座谈会
据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商务大数据重点监测的电商平台累计直播场次数超6000万场,累计观看人次超5170亿人次,直播商品数超4750万个,直播电商展现出了强大带货能力和拉动效应。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消费投诉,比如交易方主体责任不够明晰,部分主播涉嫌虚假夸大宣传、诱导场外消费、滥用极限词、直播内容违法、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等情况仍有发生,消费者受诱导、误导,购买容易退还难等售后权益保障问题逐渐暴露。
直播电商如何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如何走向规范发展?为共同推动构建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新业态,8月11日,国内首个“直播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盟”协作平台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并以“规范直播电商发展、推动行业自律”为主题举行了座谈会。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处党委书记梁艾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张道阳、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巡视员刘敏、中国消费者杂志社总编辑吕金波、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泽众,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湖南省衡阳市市场监管局、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负责人,及快手科技、抖音电商、淘宝、小红书等电商平台和遥望、白兔控股、达人说、二咖、大禹、娱加娱乐、步履不停数字、构美、纳斯、缇苏、梵维、晨聚、政沅、黑匠、百佳、两张纸、播谷、华星酷娱等MCN机构共同参加了座谈会。
梁艾福书记在致辞中表示,和谐共生,促进直播电商行业的有序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下一步,中消协将持续关注直播电商行业发展和发布直播电商行业的相关舆情报告,针对直播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消费监督,携手有关部门和行业机构做好服务和促进,并开展系列消费教育和行业治理。
张道阳副司长则从行业现状、法律法规和监管治理三大角度,高屋建瓴地对直播电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刘敏巡视员则表示,MCN机构要讲政治要懂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从助力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高度去加强自律去加强质量管理,给消费者带好货。
在座谈会上,直播电商消者权益保护联盟与中国消费者杂志社联合发布了《直播电商新业态消费者认知洞察报告》,报告中的硬核内容“调查主要发现:十大发现”引起各方关注。
“从收集上来的5822份有效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当前消费者对直播电商整体满意度为6.96分(10分制)。其中,打分在‘7分及以上’的受访者占比超过六成,‘5分及以下’的受访者占比约为24.47%。”吕金波总编辑在报告发布中表示,这意味直播电商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的消费体验,也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但是在消费体验、售后服务等细节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调查还显示直播带货”概念深入人心,但购买并非一蹴而就;购物便利性好,但价格公道和商品质量要“看情况”;消费者最不能接受/最不满意度的行为: 虚假宣传、价格虚标、假冒名牌。
“带货主播面临考验,信任度仍待提升。”吕金波认为,带货主播群体仍需从自身多方面加以努力,不断优化专业素养,提升社会公众好感度和信任度。
据了解,在下一步工作规划中,联盟还将围绕消费教育、公益直播、乡村振兴、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题持续展开相关工作,并在每年315期间发布“MCN优秀机构案例TOP10”“金牌主播TOP10”等行业数据报告,以此不断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推动直播电商业态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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